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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迟迟不交房,被安置人该如何维权?

更新时间:18 小时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或开发商因城市建设、土地征收等原因,对被拆迁户进行补偿安置的重要方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许多被拆迁户面临安置房迟迟不交付的问题,导致长期在外租房或无法入住新房,严重影响生活。那么,遇到这种情况,被拆迁户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本文将详细解析相关法律规定及维权途径。

一、拆迁安置房不交房的法律性质

拆迁安置房的交付问题,本质上属于合同履行问题。被拆迁户与拆迁方(政府或开发商)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若拆迁方未按约定时间交房,即构成违约,被拆迁户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

1. 安置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双方均应严格履行。若拆迁方未按约定交房,被拆迁户可依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安置房逾期交付的常见原因

● 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工程停滞;

● 政府审批流程拖延,影响建设进度;

● 安置房被违规出售或抵押,导致无法按时交付;

● 拆迁方故意拖延,以降低补偿成本。

二、被拆迁户的维权途径

1. 协商解决

首先,可尝试与拆迁方(街道办、拆迁办或开发商)协商,要求其明确交房时间,并签订补充协议。若因延迟交房造成损失(如租房费用),可要求适当补偿。

2. 向行政机关投诉

如果拆迁方是政府或受政府委托的单位,可向当地住建部门、信访部门或上级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其督促履行协议。

3.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若拆迁行为涉及政府行政行为(如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被拆迁户可依据《行政诉讼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履行法定职责。

4. 提起民事诉讼

若拆迁方是企业或开发商,被拆迁户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

● 继续履行合同,交付安置房;

● 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按协议约定或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 赔偿额外租房损失、过渡费等。

5.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已判决拆迁方交房,但其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拍卖拆迁方财产,或要求政府协调解决。

拆迁安置房迟迟不交房,被安置人该如何维权?

三、注意事项

1.保留证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原件;

政府公告、通知等文件;

租房合同、付款凭证(证明损失);

与拆迁方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录音等)。

2.警惕“以租代购”陷阱

部分拆迁方可能提出“先租房,再等安置”,但长期拖延可能导致维权困难,应谨慎接受。

3.及时维权,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从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拆迁安置房不交房问题涉及民生根本,被拆迁户应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权。如果协商无果,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司法途径争取合法权益。法律不会让守信者吃亏,也不会纵容违约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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