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安置协议,他们是不是就能随时强拆我的房子了?”许多被征收人在签下名字后,心里反而更加忐忑不安。事实上,这是一个极为普遍的误区,今天我们就来彻底厘清这个问题。
需要明确的是:签了安置协议绝不等于征收方获得了立即强拆的权利!法律对房屋征收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即使签了协议,您的房屋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律师观点
一、签了协议≠放弃所有权利
许多被征收人认为,一旦在安置协议上签字,就意味着对自己房屋的所有权利都让渡给了征收方,这是完全错误的理解。
签订安置协议仅仅意味着您同意接受征收方提出的补偿条件,并承诺在约定期限内搬迁。但这并不表示您授权征收方可以不顾程序、不顾条件地随意拆除您的房屋。
即使签了协议,您仍然拥有以下权利:
按照协议约定获得完整补偿的权利;
在约定期限内正常居住使用房屋的权利;
要求征收方按照法定程序行事的权利;
补偿不到位时拒绝搬迁的权利。
二、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合法的房屋征收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征收决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
调查登记:对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
补偿方案:拟定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
评估确定: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签订协议: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到位:实施补偿后,被征收人在协议约定搬迁期限内搬迁
申请强制执行:对于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这个流程可以看出,签订协议只是整个征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远非终点。
三、什么情况下才能强制拆除?
即使签了协议,征收方也不能随意强拆您的房屋。只有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才可能启动合法的强制拆除程序:
情况一:您签了协议但未按约定搬迁
即使如此,征收方也不能直接强拆,而必须首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审查补偿是否已经到位、程序是否合法,然后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情况二:您未签订协议,征收方作出补偿决定
如果您未签约,政府可以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如果您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不诉讼又不搬迁,政府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重要的是:只有法院有权裁定是否准予强制执行!行政机关自身没有强拆的权利。
四、签了协议后补偿不到位怎么办?
实践中常见的情况是:被征收人签了协议,交了房屋钥匙,但补偿款迟迟不到位或者安置房迟迟不交付。这种情况下,征收方更无权拆除您的房屋!
应对策略:
明确要求“先补偿后搬迁”,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原则
如果已交房但未获补偿,立即书面致函征收方要求履行协议
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请求法院判决履行补偿协议
在获得完整补偿前,有权拒绝搬迁,已搬迁的可要求返还房屋
五、签协议后反悔怎么办?还能维权吗?
签协议后如果发现补偿明显不公或有欺诈胁迫情况,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证明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受欺诈胁迫,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协议
收集证据:录音、录像、书面文件等证明签订协议时的不法情况
及时行动: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六、如何防范“签协议即被拆”的风险?
为保护自身权益,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明确约定补偿履行期限和交房条件,最好约定“补偿全部到位后X日内交房”
拒绝签订空白协议或内容不明确的协议
坚持协议一式多份并自己保留一份原件
对协商过程录音录像,保留证据
大型征收项目中联合其他被征收人共同聘请专业律师
不轻易交出房产证原件和房屋钥匙,即使交房也要保留证据
签字不是终点,而是新一轮权利保障的开始。法律的天平既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也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即使签了安置协议,您依然拥有法律赋予的多重保护,绝对不意味着征收方可以随意强拆您的房屋。
希望本文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到问题时,不要犹豫,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才是明智之举。
上一篇:30多年无证老宅遇征收,被拆迁人如何能拿到全额补偿款?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