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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企业遭遇强制拆迁:断水断电后报警能否维权?

更新时间:10 小时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2025年2月,广东东莞某检测公司负责人张先生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断水断电"危机。这场因土地征收引发的纠纷,不仅暴露了部分地方执法中的程序漏洞,更引发了公众对"强制拆迁中报警是否有效"这一问题的深度讨论。本文结合真实案例与最新法律条文,从法律视角剖析企业遭遇强制拆迁时的维权路径。

案例分析:一场持续八年的土地纠纷

2017年,张先生通过合法转让获得东莞市某村8.7亩集体工业用地,并投入8000万元建设现代化厂房。2024年5月,村委会突然通知土地需用于"城中村改造",但未提供正式文件。一个月后,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以"违法用地"为由下发整改通知,随后镇政府联合执法组切断水电供应。

关键争议点:

历史遗留问题:土地虽未取得规划许可,但村委会曾口头确认工业用途,周边企业均按此惯例操作

补偿断崖式下降:评估公司首次报价5145万元,二次报价暴跌至3900万元,远低于企业自评的5400万元

程序合法性存疑:征收方仅出示宣传资料,未依法公示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及救济渠道

张先生报警后,警方以"经济纠纷"为由未介入处置。这一反应折射出实践中的普遍困境: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强制拆迁需经法院裁定,但基层执法中仍存在"以拆违促拆迁"的变通做法。

法律解读:强制拆迁的合法边界与维权路径

一、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

根据2025年修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先补偿后搬迁原则:任何单位不得通过断水断电等方式迫使搬迁(第二十七条)

司法强制执行:被征收人逾期不搬迁的,需由市县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十八条)

违法建筑认定: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需经公告、催告程序,且当事人未在60日内复议或诉讼(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二、报警无效后的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与诉讼:

案例:广州番禺区某项目因断电被法院确认违法,负责人被追责

证据固定要点:保存断电通知、现场录像、经营损失账目

国家赔偿主张:

花都区某企业获赔室内物品损失25万元(2025年案例)

赔偿范围包括停产损失、设备搬迁费等直接损失

民事侵权诉讼:

南京某金属公司通过起诉供电公司,间接证明政府指令断电,最终获赔120万元

三、2025年新规对企业的保护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修订案明确:

征收补偿数字平台:要求全过程留痕,杜绝"暗箱操作"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未进行评估的补偿方案不得实施(白云区某案例因风险等级判定错误被叫停)

评估机构选定规则:必须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禁止指定(荔湾区某项目评估报告被认定无效)

结论:从"报警无效"到"法律维权"的范式转变

张先生案件中,报警未能阻止断电,但通过律师介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最终确认政府行为违法。这印证了《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效力: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有权依法提起诉讼。数据显示,2025年广州地区因程序违法被撤销的补偿决定占比达15%,凸显法律途径的有效性。

企业遭遇强制拆迁时,建议采取"三步走"策略:

立即取证:通过公证固定断电现场、经营损失等证据

申请信息公开:获取征收批文、补偿方案等关键文件

复合救济:同步提起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及民事侵权诉讼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判例中强调:"任何单位不得以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替代法定程序。"在法治框架下,企业完全可以通过系统化维权扭转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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