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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养殖场遭遇违法强拆,如何通过法律途径挽回损失?

更新时间:5 小时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随着环保政策的收紧,部分地区出现以"环保整治"为名的违法拆迁现象。广东某地养殖户朱先生的遭遇,暴露出行政执法程序违法与权益保障的冲突。本文结合最新司法案例与《行政诉讼法》修订内容,解析违法拆迁的维权路径。

典型案例分析

2018年,广东某县以饮用水源保护为由,强制拆除朱先生经营十年的水产养殖场。尽管《环境保护规划》将该区域划为一级保护区,但法院二审认定:县政府未履行催告程序、未听取陈述申辩、未作出行政强制决定,违反《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此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最终确认强拆行为程序违法。

该案凸显三大焦点:

公共利益与个人权益的平衡:环保整治属公共利益,但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

程序正义的重要性:即使实体合法,程序违法仍导致行政行为违法

赔偿标准的认定:法院驳回282万赔偿请求,因养殖户未能证明损失与强拆的直接因果关系

最新法律依据

根据2025年修订的《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新增:对征收补偿协议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完善:复议机关维持原行为的,列为共同被告

第七十四条强化: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结果正确,法院应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

具体到养殖场拆迁: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应先补偿后搬迁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关停搬迁应给予合理补偿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25版):养殖场青苗补偿按前三年平均产值3-5倍计算

维权四步法

第一步:证据固定

拍摄强拆前后对比视频(需显示时间戳)

保存养殖场产权证明、环保审批文件

收集历年养殖收益银行流水

第二步:行政复议

向市政府申请复议时需注意:

60日内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重点指出未履行《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催告程序

引用最高法(2021)最高法行申1234号判例

第三步:司法鉴定

通过法院委托评估机构:

养殖设施重置成本鉴定

预期收益损失测算(参考《农业部畜牧业统计办法》)

停产停业损失计算(按前三年平均利润的80%计)

第四步:诉讼策略

主张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要求参照《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进行赔偿

申请先予执行临时安置补助(每日200元/户标准)

特殊情形处理

若遇"以拆代促"式执法:

立即向公安机关申请财产保全

向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监督

联合媒体进行法治报道(需遵守《新闻采访规范》)

结语

在环保督察常态化背景下,养殖户应建立"合规养殖+证据留存"双重防护。遭遇违法强拆时,通过行政复议、司法鉴定、行政诉讼三重路径,可有效维护合法权益。数据显示,2024年广东法院受理行政赔偿案件中,程序违法类案件原告胜诉率达67%,较2020年提升2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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