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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行政违法拆迁:补偿标准与维权路径解析

更新时间:20 小时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2025年6月,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发布《丙一百五十路项目征收范围公告》,明确征收程序需合法合规。然而,长春市二道区此前因征收补偿方案争议,引发住户对行政违法拆迁的关注。本文结合长春市最新法规与案例,解析行政违法拆迁的补偿标准与维权策略。

案例分析:从“征收补偿方案”看行政违法拆迁的认定

2025年5月,长春市二道区发布征收补偿方案,强调“补偿范围扩大至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过渡费等权益”。然而,部分住户反映,征收方未足额支付补偿款即要求搬迁,涉嫌“未补先拆”。此类行为若被证实,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74条认定为违法。

典型案例显示,长春市朝阳区曾因“未批先拆”被住户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征收方赔偿损失并调整补偿方案。

法律依据:长春市2025年拆迁补偿标准

补偿范围与标准

根据《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5年修正版,补偿包括:

房屋价值补偿:按市场价评估,商铺补偿系数为1.2-1.5倍,结合地段修正系数;

搬迁与临时安置费:住宅搬迁费2000元/套,临时安置费每人每月2000元;

装饰装修补偿:简装修50元/㎡,精装修100元/㎡。

案例中,二道区住户可依据上述标准,要求征收方补足补偿差额。

行政违法拆迁的追责机制

行政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4条,未经批准强行征收土地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刑事责任:若征收方滥用职权,可依据《刑法》第397条追究滥用职权罪;若故意毁坏财物,可依据《刑法》第275条追究故意毁坏财物罪。

律师提示:长春住户维权四步法

核查征收程序:要求征收方出示《征收决定》《补偿方案》及评估报告,确认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协商与投诉:对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先与征收方协商,或向长春市房屋征收部门申请协调;

行政复议与诉讼:60日内向长春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补偿权益;

刑事控告:发现征收方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以“滥用职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侦查。

结语

四平与长春的案例表明,违法拆迁的解决已从“行政主导”转向“法治主导”。住户需善用法律武器,既要争取合理补偿,也要推动涉事人员依法担责。唯有如此,才能遏制违法拆迁的蔓延,守护公民的“财产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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