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镇江某机械制造企业因城市更新项目面临整体搬迁,涉及200余名职工的安置问题。企业仅按基本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引发职工集体维权。这一事件暴露出职工安置赔偿标准模糊、法律程序缺失等现实矛盾。本文将从法律视角解析镇江企业拆迁中职工安置赔偿的核心规则,结合最新判例与政策,为企业与职工提供维权指南。
一、经济补偿金的法定计算标准
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因拆迁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需按职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案例:2025年镇江中院审理的(2025)苏11民终1446号案中,某电子厂因拆迁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职工,法院判决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需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法律要点:
工资基数争议:若职工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非固定部分,需提供银行流水、工资条等证据证明实际收入。
高收入者限制:若职工月工资高于镇江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补偿标准按3倍工资计算,且支付年限不超过12年。
二、停产停业期间的职工权益保障
企业拆迁导致停产停业的,职工在过渡期内的权益保障需分情况处理:
待岗工资: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非因职工原因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
社会保险缴纳:企业不得因拆迁停缴职工社保,否则将面临行政处罚及职工索赔。
案例:2025年丹徒区某化工企业拆迁期间停缴社保,职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后,企业被责令补缴并支付滞纳金。
三、特殊职工群体的保护规则
工伤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企业按月支付。若企业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承担全部赔偿费用。
“三期”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不得因拆迁非过错性解除,企业需支付工资至哺乳期结束。
法律风险:企业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支付赔偿金。例如,2025年京口区某企业因拆迁单方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被法院判决支付赔偿金及孕期工资损失共计12万元。
四、职工维权路径与证据清单
协商调解:职工可向镇江市住建局申请行政调解,需提交劳动合同、工资记录、拆迁公告等材料。
劳动仲裁:对补偿方案不服的,应在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1年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因企业拆迁行为中断。
诉讼救济:仲裁裁决后15日内可向法院起诉,需准备评估报告、同类企业补偿标准对比表等关键证据。
操作建议:
拆迁前对厂房设备、工作场景进行360度视频取证;
保存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纳凭证等原始文件;
委托同时熟悉《行政诉讼法》和《劳动法》的律师介入,处理关联债权债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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