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拆迁补偿纠纷案,确认开发商未按最低标准支付补偿款构成违约。本案折射出南京市对拆迁补偿的刚性约束。本文结合《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办法》及司法实践,解析最低保障标准的法律依据与实操规则。
一、最低单价的法定标准:分区域、分类型精准界定
根据宁政规字〔2025〕4号文,南京市实行“区片综合地价+房屋重置价”双轨制:
国有土地住宅:
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周边同类房产市场价的90%。
2025年玄武区某案例中,80㎡住宅评估价3.2万元/㎡,最低保障单价为2.88万元/㎡。
集体土地住宅:
江南六区一级片区(如栖霞区)区片综合地价9.37万元/亩,土地补偿费3.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按农业人口计算(5万元/人)。
房屋重置价:砖瓦房2400元/㎡,楼房3300元/㎡,结合成新率(如8成新房屋实际补偿1920-2640元/㎡)。
案例佐证:2025年江宁区某农户被征收200㎡砖瓦房(8成新),重置价补偿1920元/㎡,加区位补偿300元/㎡,总额达44.4万元,远超最低保障线。
二、最低总额保障:45万元“兜底条款”的适用场景
根据《南京市房屋征收补偿最低标准》,以下情形可触发最低总额保障:
房屋价值评估不足:若合法房屋评估价低于45万元,按45万元补偿。
人口与面积失衡: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的家庭,结合人口数量给予额外补助。
典型案例:2025年浦口区某家庭5口人,合法房屋面积60㎡,评估价38万元。法院判决按最低总额45万元补偿,并额外支付人口补助(5人×2万元=10万元),总补偿55万元。
三、司法实践中的争议焦点与应对
评估报告异议:
被征收人可申请专家委员会复核,或自行委托第三方评估。
2025年秦淮区某案例中,业主通过诉前鉴定使补偿价从420万元提升至580万元。
补偿方式选择权:
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可自由选择,但选择产权调换的,安置房价值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价值。
结语
南京市通过“最低单价+最低总额”双层保障,构建起拆迁补偿的安全网。被征收人需精准核算评估报告,善用法律程序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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