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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房屋拆迁补偿新规:2025年政策亮点与法律风险防范

更新时间:2 天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首府,2025年拆迁补偿政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呼和浩特市集体宅基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等法规指导下,对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补偿进行统筹设计。本文通过典型案例与法律分析,揭示政策创新点与实施挑战。

案例分析:集体宅基地产权调换纠纷

2025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某村因新城建设需征收宅基地。村民王某的宅基地面积为220㎡,房屋建筑面积180㎡(建筑容积率0.82)。根据新规,补偿方案包括:

产权调换:按宅基地204㎡以建筑容积率0.75确定调换面积(204㎡×0.75=153㎡),剩余房屋面积180㎡-153㎡=27㎡按400元/㎡补偿;宅基地超出204㎡部分(220㎡-204㎡=16㎡)按区片地价补偿。

搬迁补助费:按户计发,每户2000元。

过渡费:自行过渡的,按10元/㎡·月发放,过渡期24个月。

王某最终获得153㎡安置房、27㎡货币补偿及2.4万元过渡费。该案例显示,新规通过“宅基地面积+建筑容积率”双控机制,平衡了土地资源利用与居民居住需求。

最新法律法规解读

补偿方式与标准

呼和浩特市实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并行模式:

货币补偿:房屋价值=建筑重置成本价+宅基地地类补偿价。例如,砖混结构房屋重置成本价1200元/㎡,宅基地地类补偿价按区片划分(一类区片86850元/亩)。

产权调换:宅基地面积≤204㎡的,按建筑容积率0.75调换;宅基地面积>204㎡的,超出部分按区片地价补偿。

过渡期安置保障

新规明确,过渡期一般不超过36个月,逾期未安置的,双倍支付过渡费。例如,某项目因规划调整导致过渡期延长至48个月,征收方需向被征收人支付双倍过渡费。

违法建筑处理

对抢建、搭建的违章建筑及超过二层的非法建筑,一律无偿拆除。例如,某村民擅自加建的二层以上部分因无规划许可被认定为违建,最终未获补偿。

法律争议点与应对

宅基地权属争议

实践中,部分宅基地存在“一户多宅”或权属证明缺失问题。根据《呼和浩特市集体宅基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办法》,无宅基地使用证明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补偿。例如,某村民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宅基地证,但能提供村集体证明及邻里证言,最终按实际面积获得补偿。

评估机构选择争议

新规规定,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或随机确定。若征收方单方面指定评估机构,被征收人可向市征收办申请行政裁决。例如,某项目因评估机构选择程序违法,被市征收办责令重新评估。

结论

呼和浩特市2025年拆迁补偿新规通过细化补偿标准、强化过渡期保障及规范评估程序,构建了更公平、高效的补偿体系。居民在拆迁过程中,应注重权属证明留存,依法参与评估机构选择,确保补偿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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