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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县征地补偿新规:地上附着物与青苗标准全解析

更新时间:3 周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吉安县作为江西省农业大县,其征地补偿政策直接关乎农民权益保障与城乡融合发展质量。2025年12月,吉安县政府发布新版《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首次实现“全品类覆盖+动态调整+第三方评估”三大突破。本文将从标准制定依据、补偿范围、典型案例三个维度,解析新规的法律内涵与实践意义。

一、标准制定:法律授权与地方实际的结合

1. 上位法依据

根据《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2022修订)第24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吉安县新规严格遵循该条款,对补偿项目、计算方式、调整机制进行细化。

2. 地方特色条款

分类补偿原则:将附着物分为住宅房屋、构筑物、经济作物、景观树四大类,每类下设8-19项子目,如住宅房屋细分为钢混结构、砖混结构、土木结构等8个等级;

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基准价+修正系数”模型,根据市场行情每年发布修正系数,确保补偿标准与物价水平同步;

第三方评估制度:对未列入标准目录的附着物(如古建筑、稀有树种),委托省级评估机构按重置成本法评估,评估报告需经县自然资源局备案。

3. 农民参与机制

新规制定过程中,吉安县通过:

召开12场村民座谈会,收集意见237条;

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农业专家组成听证委员会;

在县政府官网公示标准草案30日,最终采纳合理建议41条。

这种“开门立法”模式,使新规的农民支持率从草案阶段的62%提升至发布后的89%。

二、补偿范围:从“粗放统计”到“精准计价”

1. 住宅房屋补偿

以砖混结构二等房屋为例,新规明确:

补偿标准:850元/㎡(含基础、墙体、楼面、屋面);

装修补偿:按实际装修档次分为简装(200元/㎡)、精装(400元/㎡)、豪装(600元/㎡)三档;

附属设施:独立厨房、卫生间各补偿2000元,沼气池补偿3500元。

在永新县高铁项目征地中,一户砖混二等房屋(建筑面积120㎡,精装)最终获补偿款12.6万元,较旧规提高1.8万元。

2. 经济作物补偿

新规对果树、茶树、药材等经济作物实行“树龄+产量”双因素补偿:

果树:幼龄期(1-3年)补偿30元/株,初果期(4-6年)补偿70元/株,盛果期(7年以上)补偿160元/株;

茶树:未投产补偿1500元/亩,已投产补偿3000元/亩;

药材:1年生补偿1500元/亩,2年以上补偿2500-3500元/亩。

在吉安县横江镇中药材基地征收中,200亩2年生吴茱萸按3500元/亩补偿,总金额达70万元,保障了种植户的转型成本。

3. 景观树补偿

针对城市绿化、景区建设中的名贵树种,新规建立“胸径-单价”对照表:

榕树胸径30cm补偿400元/株,每增加1cm增补25元;

桂花树地径10cm以上补偿350元/株;

罗汉松米径9-11cm补偿355元/株。

在吉州窑景区扩建中,一株胸径45cm的古榕树按5375元补偿,并异地移植至新景区,实现了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双赢。

三、典型案例:永新县高铁项目补偿纠纷的法律化解

1. 项目背景

新建长沙至赣州高速铁路(永新段)涉及征收土地1200亩,其中耕地480亩、果园320亩、农村住宅40户。项目启动初期,因补偿标准争议导致12户拒绝签约,工程进度滞后3个月。

2. 争议焦点

果园补偿标准:种植户主张按“盛果期市场价”补偿,而征收部门依据新规按160元/株执行,差距达50%;

住宅装修认定:部分农户反映实际装修成本高于简装标准,但未提供发票等证明;

迁移费争议:对需迁移的祖坟,农户要求按“风水习俗”支付额外费用。

3. 法律化解路径

永新县政府依据新规第12条“争议解决机制”,采取:

专家评估:委托江西省农业科学院对果园产量进行抽样检测,确定平均亩产值为2800元,最终按“亩产值的3倍”补偿,即8400元/亩;

协商调解:组织农户、征收部门、律师三方会谈,对能提供装修合同、收据的农户,按实际成本补偿;对无法证明的,按精装标准(400元/㎡)执行;

文化尊重:对祖坟迁移,在支付2000元/座法定补偿外,额外给予3000元/座“文化保护费”,并协助联系新墓地。

通过上述措施,12户农户全部签约,项目提前2个月开工,未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法律依据:从国家立法到地方细则的衔接

1. 国家法律框架

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48条:征收农用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民法典》第243条: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2. 江西省地方性法规

《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第25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赣自然资函〔2022〕144号):要求各地在2023年底前完成补偿标准更新。

3. 吉安县政府规章

《吉安县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吉府字〔2024〕23号):明确补偿项目、标准、调整机制及争议解决程序;

《吉安县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建立“村级调解-乡镇复核-县级裁决”三级机制,裁决时限不超过30日。

结语

吉安县2025年征地补偿新规的实施,标志着江西农业地区征地补偿从“行政定价”向“市场定价”、从“单一补偿”向“综合保障”的转型。通过细化补偿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争议解决机制,新规有效平衡了公共利益与农民权益,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未来,随着《江西省土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出台,吉安县的补偿标准将进一步向“精准化、人性化、可持续化”迈进,为全国农业地区征地补偿改革提供“吉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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