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征地是城市化与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但征地过程中若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合理,易引发社会矛盾。杭州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法规,构建了严谨、透明的征地程序体系,为农民权益保障提供了坚实法律支撑。
一、杭州市农村土地征地程序的法律依据
杭州市农村土地征地程序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以及《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等法规文件。这些法规明确了征地程序的各个环节与责任主体,确保征地行为合法合规。
二、杭州市农村土地征地程序全流程解析
(一)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信息公开,保障知情权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拟征收土地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张贴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内容需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等,确保被征地农民充分知情。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摸清底数,确保公平
征收方组织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调查,并由农户签字确认。调查结果作为补偿依据,确保公平合理。
案例分析:某村拟征收100亩耕地,征收方组织工作人员对土地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发现其中包含5亩果树地与3亩蔬菜地。根据调查结果,果树按盛果期每棵200—300元补偿,蔬菜地按实际产值补偿,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防矛盾,维护稳定
征收方组织有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若过半数被征地农民认为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规,征收方需组织听证。
(四)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细化标准,保障权益
征收方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与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需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并报相关部门审核。
(五)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听取意见,完善方案
征收方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可提出意见与建议,征收方需根据反馈情况完善方案。
(六)办理补偿登记:明确权益,落实补偿
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办理补偿登记。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的,相关信息按土地现状调查公示结果确定。
(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明确责任,保障履行
征收方与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比例需达到法定要求。协议需明确补偿金额、安置方式、交付土地时间等条款,确保双方权益。
(八)落实有关费用:足额到位,保障生活
征收方需组织测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以及社会保障费用,并确保足额到位。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但需按比例分配给承包户;安置补助费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保障其基本生活。
(九)申请征地报批:依法审批,规范流程
征地前期工作完成后,征收方需及时提出土地征收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实施征地行为。
(十)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与实施征地: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征收土地批准后,征收方需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并在60日内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需按协议或决定交付土地,逾期不履行的,征收方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法律视角下的农民权益保障建议
(一)全程参与,监督程序
农民应积极参与征地程序各环节,如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会等,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同时,可要求征收方公示补偿安置方案、区片综合地价等文件,核对补偿标准是否合法合规。
(二)依法维权,拒绝强制
若征收方存在未公告、未听证、补偿不到位等违法行为,农民可向自然资源部门举报或申请行政复议。面对强制征地行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征地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
(三)关注长远,保障生计
除一次性补偿外,农民应关注征收方是否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如提供就业培训、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等。对于林地、荒地等特殊地类,需核对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规要求,确保长远生计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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