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城市,2025年出台《保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为原则,构建起覆盖征收决定、补偿评估、争议解决的完整体系。本文将从法律框架、补偿标准、权益保障三方面,结合最新案例与政策动态,解析保定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法治化实践。
一、法律框架:四级联动与程序规范
保定市房屋征收遵循“国家法律—省级条例—市级细则—区级操作”四级联动机制:
上位法依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征收需符合公共利益需求,如国防、交通、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省级实施细则: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明确,征收计划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经发展改革部门审核。
市级细则补充:保定市《办法》细化操作流程,如规定“房屋征收部门需委托非营利性实施单位”“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区级操作规范:莲池区、竞秀区等五区政府需制定年度征收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案例分析:2025年竞秀区某旧城改建项目中,政府因未将项目纳入年度计划被村民起诉。法院依据《办法》第十条“保障性安居工程需纳入年度计划”条款,判决撤销征收决定,责令重新审批,彰显程序刚性。
二、补偿标准:市场评估与差异化设计
保定市补偿体系以“市场评估价”为核心,兼顾住宅与非住宅、货币与产权调换需求:
1、住宅补偿:
货币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例如,某小区住宅评估价为1.2万元/㎡,政府按1.3万元/㎡补偿,超出部分作为奖励。
产权调换:按“拆一补一”原则结算差价。2025年高新区某项目中,村民刘某原房100㎡,调换120㎡安置房,需补缴20㎡差价(按建安成本价1800元/㎡计算),总计补缴3.6万元。
2、非住宅补偿:
经营性用房按“市场评估价+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例如,某餐馆因征收停业,经评估月租金损失为1.5万元,政府按6个月预估补偿9万元,并协助其迁至商业街。
3、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助: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月每平方米28元发放,货币补偿一次性发放12个月。
三、权益保障:评估复核与司法救济
保定市构建“评估复核—行政复议—司法诉讼”三级权益保障机制:
评估复核: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2025年某项目中,村民张某复核后,补偿标准从按砖混结构补偿调整为按框架结构补偿,金额增加8万元。
行政复议: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向市政府申请复议。例如,某企业复议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从3个月延长至6个月,补偿金额增加18万元。
司法诉讼:复议不服的可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审理的某案中,法院认定征收方未公告征收范围,判决撤销补偿决定,责令重新评估。
结语
保定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实践表明,通过“法律框架四级联动+补偿标准市场导向+权益保障三级通道”,既能推动城市更新,又能维护被征收人权益。未来,随着《保定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AI评估系统有望应用于房屋价值核算,进一步提升补偿效率,为京津冀城市群提供可复制的法治化征收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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