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总价、高回报、统一经营、坐享其成”——这是许多分割销售商铺项目打出的诱人广告。开发商将大型商场物理或概念上分割成众多小单元,迅速回笼资金,而购房者则梦想着轻松当上“包租公”。
然而,当商场经营不善、租金断流时,购房者才会猛然发现,自己手里那张“房产证”可能既无法让自己独立经营,也难以单独出售变现。
血泪案例
2023年12月,南通崇川国控打造的“星光域集贸市场”以“智慧菜场”概念高调开业。开发商宣称:“国企运营,年回报率不低于10%,7年回本。”投资者张华(化名)花费9万元购买5平方米“格子铺”,当场获返1万元首年租金。然而,这个承载着“民生工程”光环的项目,仅运营9个月便人去楼空。
暴雷真相:
规划硬伤:市场选址远离居民区,商品价格高于传统菜场,目标客群与周边住户严重错位
产权陷阱:开发商将1500平方米商铺拆分为150个“虚拟铺位”,一本房产证对应10个共有人
资金链断裂:运营方因持续亏损停止返租,投资者维权时发现项目正寻求私人接盘
无独有偶,2025年初昆山“嘉福智慧生鲜集市”复制相同模式,将100平方米空间拆分为10个“独立铺位”销售,导致产权纠纷频发。苏州市住建局调查发现,该项目因运营风险已暂停房产证办理,投资者陷入“产权证拿不到、租金收不回”的双重困境。
这四类分割销售必严惩
根据《城乡规划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法规,商铺分割销售必须同时满足四大核心条件:
1、规划许可:不得擅自变更“游戏规则”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43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4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商品房的规划、设计”
典型案例:
苏州市吴江区某开发商在未办理规划变更的情况下,将预售许可证上的整层商铺拆零销售,被法院认定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42条,处以3万元罚款。
2、产权独立:每个铺位必须“有证可查”
核心要求:
• 每个分割单元需具备独立产权证
• 物理空间满足“四至明确”(东、南、西、北边界清晰)
• 消防通道、水电管线等配套设施独立
风险警示:
昆山“嘉福项目”采用“按份共有”模式,导致:
▶ 10个业主共享一本房产证
▶ 无法单独抵押融资
▶ 后续转让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3、消防安全:生命通道不容“缩水”
强制标准:
• 每个分割单元需有直接对外出口
• 疏散宽度≥1.4米/100人
• 防火分区面积≤2000平方米(设自动灭火系统时)
司法判例:
深圳龙岗区法院在(2014)深龙法布民初字第1252号案中明确:虚拟分割商铺因无法满足消防要求,业主不得要求返还商铺独立经营。
4、售后返租:高回报背后的“庞氏骗局”
法律禁令: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1条:“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19条:“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涉嫌非法集资”
数据揭秘: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统计显示:
85%的售后返租项目实际收益率低于承诺值
60%的项目在运营3年内出现资金链断裂
投资者平均损失达本金的73%
维权指南
第一步:证据固定“三件套”
销售资料:宣传单页、户型图、沙盘照片
合同文件:购房合同、返租协议、补充条款
资金凭证:付款记录、发票、返租转账记录
第二步:行政投诉“双通道”
规划部门:举报擅自变更规划行为(12345市民热线)
住建部门:投诉无证销售、虚假宣传(当地住建局官网)
第三步:司法救济“组合拳”
确认合同无效:依据《民法典》第153条主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主张开发商违约
集体诉讼:联合其他业主降低维权成本(参考深圳龙岗区294户业主集体维权案)
结语
当开发商用“国企背书”“政府项目”等话术包装风险,用“高回报”“稳赚”等承诺蒙蔽双眼,投资者更需保持清醒:任何违背商业逻辑的“暴利”背后,都隐藏着法律陷阱。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全国法院年均审理商铺纠纷案件超12万件,其中83%涉及分割销售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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