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典型农村房屋买卖历史遗留纠纷,表面为确认合同无效之诉,实质是三十年房产归属与核心拆迁利益的终极争夺。康娜律师摒弃 “单一合同效力抗辩” 的局限路径,深耕交易背景、三十载履行事实与身份变更核心逻辑,将辩护维度拉升至“维护交易安全、尊重历史现状、保障居住稳定”的司法价值层面。
通过严密的证据链构建与精准的法律适用,律师成功协助法庭厘清复杂产权关系,不仅全面驳回对方不当诉求,更从根本上守护了委托人落户居住三十年、合法翻建所对应的财产权益,规避了拆迁背景下家庭生活的颠覆性风险,充分彰显了处理复杂历史产权纠纷的专业素养与实战价值。
基本案情
1993 年,大兴区村民马某为改善居住,与通州区马驹桥镇小张湾村村民张某签订《协议书》,以 3300 元价格受让张某名下该村 67 号 9 间老房。协议签订后,马某亲属付清房款,张某依约交付房屋。
签约仅半月,马某及家人完成户口迁入,正式成为小张湾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此后,马某经村委会、镇政府合法审批翻建房屋,举家在此稳定居住、生活近三十年,直至村庄启动拆迁规划。
2025 年,案涉房屋面临拆迁之际,原卖房人张某突然提起诉讼,以“签约时马某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宅基地禁止对外转让”为由,主张案涉《协议书》无效。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马某一家将面临房屋返还、土地收回、拆迁利益落空的致命打击,三十载安家根基岌岌可危。
律师风采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危机,马某一家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康娜律师承办此案。接手案件后,康娜律师穿透原告 “签约时点身份瑕疵” 的表面主张,精准锁定“身份补正、行政确认、三十年履行、诚实信用原则”四大决胜关键点,制定以 “维护交易安全与诚信” 为核心的应诉策略。
律师指导当事人全面梳理、固定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包括户籍迁移证明、1993 年《北京市土地登记审批表》、1999 年《农村个人建房使用土地许可证》、村委会证明、拆迁材料等,从事实与法律双重维度筑牢委托人权利基础。
庭审中,针对原告 “自始无效” 的核心抗辩,康娜律师沉着应诉、直击要害,发表三点核心代理意见:
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合同效力绝非机械截取签约瞬间,应结合全履行过程综合判断。马某签约后迅速落户,经基层组织与政府审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及翻建许可,身份瑕疵已彻底补正,权利获官方正式确认。
维护稳定,恪守诚信:合同履行逾三十年,马某长期居住、出资翻建,形成稳定生活关系与财产依赖。张某收受房款、交付房屋三十载,借拆迁之机反悔主张无效,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权利已固,权益应护:涉案房屋已由马某合法翻建,原房屋已灭失;马某系经行政确认的宅基地合法使用权人与房屋权利人。现房屋已拆迁,马某作为合法被拆迁人,其权益应受法律优先保护。
庭审关键节点,康娜律师当庭出示 1993 年《北京市土地登记审批表》,明确 “土地使用者” 登记为马某的核心事实,直接击破原告身份抗辩的法律根基。最终,律师的专业论证与证据运用获合议庭全面采纳。
胜诉判决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履行完毕。马某虽在签约时不具备小张湾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但签约次月即取得该身份,并经政府审批依法取得案涉宅基地使用权。据此,法院认定《协议书》合法有效,一审判决:
驳回原告张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至此,马某三十年居住权益与全部拆迁核心利益,依法得到彻底守护。
律师专业提示
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因历时久远、政策迭代、主体身份特殊,易形成复杂历史遗留问题。此类案件中,合同效力判断绝非 “唯签约时点身份论”,需综合考量:
合同实际履行状态与履行时长;
买受人后续身份补正情况及基层组织、行政部门的确认意见;
房屋翻建、使用的合法性依据;
一方是否存在借拆迁恶意反悔、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情形。
面对此类纠纷,专业律师的介入至关重要 —— 可高效梳理证据、精准适用法律、规避诉讼风险,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京云律所将持续以专业法律服务与坚定法治信念,深耕房产纠纷领域,为当事人筑牢权益保障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