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企业关停 > 企业拆迁

[江苏]镇江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全解析:从评估到维权,法律实务指南

更新时间:19 小时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2025年6月,镇江市人民政府发布《镇江市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明确房屋价值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设备搬迁费等核心规则。本文结合最新政策与判例,解析企业拆迁补偿的法定标准与维权路径。

一、房屋价值补偿:市场评估与司法认定

评估规则:以拆迁公告发布时同类厂房市场价为准,需经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报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

司法认定标准:未取得规划许可但符合历史使用条件的厂房,按合法建筑补80%(2025年镇江中院(2025)苏11民初37号案)。

案例:2025年丹徒区某机械厂通过提供连续使用证明、纳税记录,成功将无证厂房补偿比例从0%提升至80%,获补偿款增加400万元。

二、停产停业损失:利润核算与期限限制

计算方法:按前三年平均利润的80%计算,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证据要求:需提供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水电费单据等证明实际经营情况。

案例:2025年京口区某电子厂通过委托第三方审计,将停产损失从政府初始报价的50万元提升至120万元,法院最终支持按市场利润率补差价。

三、设备搬迁费:专业评估与分类补偿

特殊设备:需委托专业机构评估拆卸、运输、调试费用(如精密仪器、生产线)。

普通设备:按20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镇江市征地补偿办法》第12条)。

操作建议:

拆迁前对设备进行编号、拍照,建立资产清单;

委托具有省级资质的评估机构,重点评估隐性成本(如调试期产能损失);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10日内申请复核,复核费用由拆迁方承担。

四、维权路径与证据清单

行政调解:向镇江市住建局申请调解,需提交房产证、评估报告、损失清单等材料。

行政复议:对补偿方案不服的,60日内向镇江市政府申请复议,需提供评估报告瑕疵证明、同类厂房补偿标准对比表。

司法诉讼:复议未果或直接起诉的,6个月内提交起诉状、补偿协议、损失凭证,法院倾向支持按市场价补差价(2025年镇江中院(2025)苏11行终89号案)。

关键证据:

拆迁公告、征收决定书等程序性文件;

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实质性证据;

政府官网公布的同类厂房补偿案例。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律师咨询电话:151-0115-1037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400-8816-088

问题反馈:guojunping@jingyunlawyer.com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

律师微信

扫描二维码

随时咨询法律问题

备案号:京ICP备15019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