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是房屋买卖领域的高发纠纷,开发商通过隐瞒销售信息、伪造签约记录等手段,导致购房者血本无归。2025年福建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中,单案最高损失达800万元。本文结合最新司法实践,为购房者提供系统性维权方案。
一、典型案例:厦门“海景房骗局”致32户家庭受损
2025年,厦门某开发商将同一批海景房同时出售给32户购房者,涉案金额超2亿元。购房者发现后,通过以下步骤成功维权:
证据固定: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宣传资料及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
联合起诉:32户购房者推选代表委托律师,以“共同原告”身份起诉开发商;
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冻结开发商银行账户及未售房产,防止资产转移;
主张惩罚性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要求开发商承担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8亿元,平均每户获赔562万元。
二、维权四步走战略
第一步:证据收集——构建完整证据链
核心证据: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开发商收款账户信息;
辅助证据:宣传资料、销售承诺录音、现场照片、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关键证据:其他购房者的合同及付款记录(证明开发商“一房多卖”主观恶意)。
案例:福州某购房者通过调取开发商销售系统后台数据,证明其房屋被同时出售给3人,法院采纳该证据并判决开发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二步:协商与调解——低成本解决争议
协商:联合其他购房者与开发商谈判,要求限期退款并赔偿;
调解:向当地房管局、消费者协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力。
数据:2025年福建地区通过调解解决的一房多卖纠纷占比达41%,平均处理周期仅28天。
第三步:仲裁或诉讼——法律武器的精准使用
仲裁:若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向约定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
诉讼: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并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适用: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一房多卖,否则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步:执行与追偿——确保赔偿到位
财产保全:起诉前或起诉时申请法院冻结开发商资产;
执行参与分配:若开发商资产不足,按债权比例参与分配;
刑事报案:若开发商涉嫌合同诈骗罪(数额超50万元),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泉州某开发商因一房多卖被判合同诈骗罪,法定代表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500万元,购房者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赔320万元。
三、维权成本与收益分析
律师费:按风险代理模式,前期支付基础费用2万-5万元,胜诉后按赔偿金额的15%-20%分成;
诉讼费:标的额100万元的案件,诉讼费为1.38万元(可申请缓交或胜诉后由被告承担);
时间成本:调解平均28天,诉讼平均180天,仲裁平均90天;
收益比:维权成功可获已付房款1-2倍赔偿,远高于维权成本。
结语
一房多卖纠纷中,购房者需以“证据为王、法律为盾”,通过联合维权、精准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最大限度挽回损失。2025年福建法院数据显示,主动维权的购房者平均获赔金额比被动等待高3.2倍,而选择专业律师代理的案件胜诉率达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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