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商铺交易中,卖家反悔现象频发。例如,某买家支付10万元定金购买商铺,卖家收款后拒绝出售,买家主张双倍返还定金,卖家却以“无合同”为由拒绝。此类纠纷中,违约金如何计算?本文将从法律角度,结合最新司法实践,解析未签合同情形下的违约金规则。
一、未签合同但存在事实买卖关系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469条,书面合同非强制要求,口头约定或实际履行行为可构成合同关系。在商铺买卖中,若买家支付定金、卖家接受且未提出异议,可认定存在事实买卖关系。
法律依据:
合同成立要件: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具备标的、数量等核心条款。
实际履行原则: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如支付定金),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案例分析:
2025年南京某案中,买家支付定金后,卖家出具收据并口头承诺出售商铺。后卖家反悔,法院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买卖关系,判决卖家双倍返还定金。
二、未签合同情形下违约金的计算规则
规则一:有约定从约定
若双方口头约定违约金(如“卖家违约需双倍返还定金”),且有证据证明(如聊天记录、录音),法院通常支持按约定计算。
规则二:无约定时赔偿实际损失
若无约定,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
直接损失:如为履行合同支出的费用(差旅费、中介费)。
间接损失:如因卖家反悔导致买家错失其他商铺的差价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84条:违约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
案例分析:
2025年武汉某案中,买家因卖家反悔错失购买同地段商铺的机会,市场价上涨20万元。法院判决卖家赔偿买家差价损失15万元(扣除买家应承担的市场风险部分)。
三、定金规则的适用与限制
定金罚则:
双倍返还:若卖家违约,买家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限额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出部分不适用罚则。
案例分析:
2025年长沙某案中,商铺总价200万元,买家支付50万元定金。法院认定超出部分(10万元)不适用双倍返还,判决卖家返还50万元定金并赔偿买家实际损失5万元。
四、实务建议:未签合同交易的风险防范
书面化关键条款:即使未签正式合同,也应通过微信、邮件等方式书面确认商铺信息、价款、交付时间等。
定金收据注明:在收据中明确“定金”性质及违约责任(如“卖家违约需双倍返还”)。
证据固定:保存付款凭证、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明事实买卖关系存在。
及时起诉:发现卖家反悔后,应在3年诉讼时效内起诉,避免权益过期。
案例启示:
2025年苏州某案中,买家因未保存沟通记录,法院仅支持返还定金,未支持差价损失。此案表明,证据固定是维权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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