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化进程中,自建厂房拆迁已成为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漳州作为福建省重要工业基地,其拆迁补偿政策直接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本文结合2025年最新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系统梳理自建厂房拆迁补偿的核心要点,为企业提供法律层面的维权指南。
案例分析:芗城区元光广场项目中的厂房补偿争议
2025年5月,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漳州元光广场项目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浦南镇鳌浦村、东坑村2.3662公顷集体土地。其中,某企业自建厂房位于征收范围内,因补偿标准争议引发纠纷。根据方案,厂房按“框架结构900元/㎡、砖混结构800元/㎡”标准补偿,但企业主张其厂房层高5.2米,应按“层高每增加1米补偿价增加10%”条款上浮补偿。经协商,最终按990元/㎡(900元×1.1)达成协议,体现法律条款的实际应用。
最新法律法规解读
补偿范围与标准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3号),漳州芗城区、龙海区等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91.35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均为1.对于自建厂房,补偿包括:
土地使用权补偿:按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建筑物补偿:按重置成本结合成新率评估,层高超过4.5米的部分可上浮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按厂房面积10元/㎡·月计算,一次性补偿6个月;
搬迁费:按6元/㎡·次发放,签约期奖励另计。
合法性认定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征收需符合公共利益需要。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补偿受限。但若企业能提供土地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等材料,可争取“建材补助”:框架结构500元/㎡、砖混结构400元/㎡。
争议解决途径
根据《行政复议法》,企业对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例如,龙海区某企业因补偿标准过低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按市场评估价重新核算,补偿款增加32%。
企业维权建议
提前取证:保存土地租赁合同、建设许可证、纳税记录等材料;
参与听证:在公告期内提出书面异议,争取调整补偿方案;
委托评估:对厂房价值进行专业评估,作为谈判依据;
法律救济:若协商无果,及时启动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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