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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约定面积与建成后的实测面积不符的如何处理?

更新时间:2 天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近年来,随着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普及,购房者常遭遇“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困境。部分开发商通过模糊面积计算方式、利用政策漏洞或单方面变更规划,导致购房者权益受损。例如,某楼盘实测面积比合同约定减少10%,购房者不仅损失购房款,还面临重新规划家庭空间的困扰。本文结合真实案例与最新法律法规,解析面积误差的认定标准、处理原则及维权路径。

案例分析:从“缩水”到“双倍赔偿”的司法实践

案例1:面积误差超3%,开发商被判双倍赔偿

2020年,张某与某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购买建筑面积152平方米的房屋,总价102万元。2021年交房时,不动产权证书显示实际面积为136平方米,误差比达10.5%。开发商以“政府规划变更”为由拒绝赔偿,但法院审理发现:

合同明确约定“误差比超3%部分双倍返还房款”;

面积减少部分系“计容”变“不计容”(如赠送衣帽间),房屋结构未变,不属规划变更免责情形;

开发商公告通知内容不具体,未有效履行告知义务。

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判决开发商返还3%以内房价款及利息,并双倍赔偿超出部分,共计13万余元。

案例2:误差在3%以内,购房者无权解除合同

2023年,李某购买预售商品房,合同约定面积100平方米,实测98平方米,误差比2%。李某要求退房并索赔,但法院驳回其诉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误差比在3%以内时,购房者仅能要求据实结算房款,无权解除合同。

法律解析:面积误差的认定与处理原则

1. 约定优先原则

若合同明确约定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如误差比超3%时买方有权退房),法院优先适用合同条款。例如,某合同约定“误差比超5%时买方可退房”,则以5%为阈值。

2. 法定处理规则

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则适用以下规则:

误差比≤3%:据实结算房款。购房者已付房款多退少补,开发商无需支付利息或赔偿。

误差比>3%

购房者选择退房:开发商需在30日内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购房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

实测面积>合同面积:3%以内部分由购房者补足房款;超出部分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购房者(如赠送面积)。

实测面积<合同面积:3%以内部分由开发商返还房款及利息;超出部分双倍返还房款。

3. 免责情形

若面积误差因“规划设计变更”导致,且开发商已履行通知义务(如书面告知、公示变更内容),购房者选择不退房的,需签署补充协议调整房款。但若变更导致房屋结构、用途改变(如卧室变客厅),购房者可主张解除合同。

维权路径:四步化解面积纠纷

固定证据:保存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实测面积报告、开发商通知记录等材料。

协商沟通:书面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或法律规定处理误差,明确整改期限。

行政投诉:向当地住建部门或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调查开发商是否违规。

司法诉讼:若协商、投诉无果,可向法院起诉,主张退房、赔偿或调整房款。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

结语:法律是维护权益的“标尺”

面积误差纠纷的本质是合同履行问题。购房者需在签约时明确约定误差处理方式,收房时仔细核对实测面积,发现问题及时维权。开发商则应诚信经营,避免通过面积误差谋取不当利益。唯有双方遵守法律与契约精神,方能构建和谐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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