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城中村改造中,部分房屋因历史遗留问题被认定为违建,面临强制拆除且无补偿。被拆迁人是否真的“无权主张”?本文结合《城乡规划法》《行政强制法》及北京地方政策,解析违建认定与补偿的法律边界。
一、违建认定:程序合法性是关键
认定主体:根据《城乡规划法》,违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如平谷区规划自然资源委)认定,街道办、村委会无权出具认定文件。2025年平谷镇某案例中,村委会出具的“违建证明”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认定程序:需经历“立案调查—现场勘验—听证告知—限期拆除决定—强制执行公告”五步程序。若拆迁方跳过听证环节,被拆迁人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例如,马坊镇某房屋因未收到听证通知,强拆被法院判决违法。
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对1990年《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造的房屋,即使无证,也不应直接认定为违建。平谷区2025年政策明确,此类房屋可按“现状补办手续”处理,给予适当补偿。
二、补偿可能性:三类情形可主张权益
“误拆”合法建筑:若房屋因拆迁方工作失误被错误认定为违建,被拆迁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全额赔偿。2024年峪口镇某案例中,拆迁方误拆有证房屋,最终按市场价赔偿1.2万元/平方米。
部分违建与合法建筑混同:若房屋部分有证、部分无证,拆迁方应区分补偿。夏各庄镇某案例中,拆迁方对300平方米有证房屋按市场价补偿,对100平方米无证部分按成本价补偿500元/平方米。
违建拆除导致合法财产损失:即使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屋内家具、设备等合法财产仍应赔偿。滨河街道某案例中,拆迁方强拆时未清空屋内物品,法院判决赔偿家具损失8万元。
三、法律策略:从“被动接受”到“主动维权”
申请行政复议:对违建认定或强拆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平谷区政府申请复议。2025年数据表明,复议成功率约35%,是低成本维权首选。
提起行政诉讼:若复议未果,可在6个月内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重点包括: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补偿方案是否公平。
申请证据保全:强拆前,被拆迁人可向法院申请对房屋现状、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避免拆迁方毁灭证据。2024年山东庄镇某案例中,法院依据保全证据判决拆迁方赔偿物品损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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