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湖州市城市化进程中,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标志着被拆迁户与拆迁方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然而,协议签订后,被拆迁户仍需完成一系列法律手续,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全面保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湖州市相关政策,本文结合典型案例与最新法律法规,解析湖州被拆迁户在协议签订后需办理的法律手续。
案例分析:德清县某项目协议履行纠纷
2025年2月,德清县居民李某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约定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金额为200万元,并明确李某需在30日内完成搬迁。然而,李某在搬迁后发现拆迁方未将原房屋产权证明交房管部门注销,导致其无法申请新的宅基地。李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拆迁方履行注销义务。法院审理认为:
协议履行义务:根据《民法典》第509条,拆迁方需按协议约定履行注销原产权证明的义务;
注销登记必要性: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房屋拆除后需办理注销登记,否则可能影响被拆迁户后续权益。
被拆迁户需办理的法律手续
协议备案与公证
备案义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9条,拆迁方需将协议提交至区、县房地局备案,被拆迁户可要求查看备案记录;
公证选择:经双方同意,可对协议进行公证,增强合同证据效力。
原产权证明注销
提交材料:拆迁方需将原土地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交市或区、县房地局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后果:若未注销,原房屋产权仍登记在被拆迁户名下,可能影响其申请新宅基地或购买商品房。
补偿款领取与安置房交接
货币补偿:拆迁方需按协议约定时间将补偿款汇入被拆迁户指定账户;
安置房交接:若选择产权置换,被拆迁户需与拆迁方共同办理安置房产权转移手续,提交身份证、户籍证明、拆迁补偿协议等材料。
户口迁移与入学手续
户口迁移:若因拆迁导致户口变动,需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入学手续:若涉及子女入学,需凭拆迁协议、户口迁移证明等材料向教育部门申请学位。
法律保障与维权建议
协议履行监督
被拆迁户可定期向房管部门查询协议备案与原产权注销情况;
若拆迁方未履行义务,可发送《催告函》要求限期履行。
违约救济途径
要求继续履行:若拆迁方未支付补偿款或未交付安置房,被拆迁户可起诉要求继续履行;
主张赔偿损失:若因拆迁方违约导致被拆迁户损失,可要求赔偿。
政策咨询与风险提示
交易前向房管部门咨询安置房产权登记、税费缴纳等政策;
留存协议原件、搬迁证明、补偿款转账记录等文件。
结语
湖州被拆迁户在协议签订后需完成备案、注销、补偿款领取等手续,以确保权益得到全面保障。建议被拆迁户强化法律意识,主动监督协议履行,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政府则需完善协议履行监管机制,确保拆迁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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