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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张家界企业厂房拆迁政策:工业用地补偿标准与实操指南

更新时间:9 小时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张家界市2025年推进G59呼北高速等基建项目,企业厂房拆迁补偿成为焦点。根据《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张政发〔2025〕3号),工业用地补偿实行“市场评估+停产损失”双轨制。本文结合案例解析补偿规则。

一、房屋补偿:评估价与结构系数挂钩

厂房补偿费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结构类型影响补偿系数:

钢结构厂房:补偿系数1.2;

砖混结构厂房:补偿系数1.0;

简易棚房:补偿系数0.7.

案例分析:慈利县某机械厂(砖混结构,面积2000㎡)经评估,市场单价为3500元/㎡,补偿费为2000㎡×3500元/㎡×1.0=700万元。若选择产权调换,政府提供同地段1800㎡工业用地及200㎡办公用房,超面积部分按市场价8折补差。

二、停产停业损失:近三年平均利润为基准

补偿标准为近三年平均年利润的50%-100%,期限按实际停产时间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例如,某旅游用品厂近三年年均利润200万元,停产12个月的损失补偿为200万元×80%=160万元。

三、设备搬迁费:分项计价与重置成本法

不可移动设备:按重置成本价50%-70%补偿;

可移动设备:按搬迁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计算。

案例:某食品厂大型冷冻设备(重置价50万元),因无法迁移,按60%补偿30万元;小型包装机(搬迁费2万元)按实际支出补偿。

四、土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根据《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张家界市工业用地补偿分为三类区片:

一类区(市中心):8.9万元/亩;

二类区(近郊):6.5万元/亩;

三类区(远郊):4.8万元/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经营性用地应补偿停产停业损失。张家界市政策明确,土地补偿费需专项用于企业转型,严禁挪用。

五、争议处理:专家委员会复核机制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申请专家委员会复核。2025年武陵源区某酒店拆迁案中,复核后将房屋补偿系数从0.9调整至1.05.增加补偿款120万元。

结语

张家界市企业厂房拆迁政策通过“市场评估+利润补偿+专项保障”机制,兼顾了企业财产权与发展权。企业应妥善保存近三年财务账目,及时申请复核,确保补偿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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