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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企业拆迁补偿项目清单:一文读懂你的应得权益

更新时间:4 天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企业拆迁涉及制造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多个领域,补偿项目设置细致且贴合企业实际需求。依据《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 2025 年最新修订的《江苏省企业拆迁补偿实施细则》,江苏企业拆迁补偿项目可分为 “基础补偿”“专项补偿”“补助奖励” 三类,每类项目均有明确的计算标准与法律依据。

一、基础补偿:保障企业基本权益

1. 房屋及附属物补偿

江苏企业房屋补偿按 “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评估,评估机构需在江苏省住建厅备案。对于历史遗留房屋(如 1990 年前建设的无证房屋),若企业能提供土地租赁协议、纳税证明等,按合法房屋补偿标准的 70%-90% 补偿。附属物(如围墙、水井、电缆、排污管道等)按实际价值评估,其中围墙约为 150-300 元 / 米,水井约为 2000-5000 元 / 口。

例如,苏州某电子厂有一栋 1985 年建设的无证厂房(建筑面积 1500 平方米),企业提供了 1986 年的土地租赁协议与 1990-2024 年的纳税记录,评估机构按合法房屋 90% 的标准计算,该厂房评估价为 1200 元 / 平方米,补偿为 1500×1200×90% = 162 万元。

2. 土地使用权补偿

出让土地按 “剩余使用年限 × 土地评估价” 补偿,划拨土地按 “土地评估价 ×60%-80%” 补偿(扣除土地出让金)。2025 年江苏土地评估价分区域制定,其中苏南地区(苏州、无锡、常州)工业用地约为 40-60 万元 / 亩,苏中地区(南通、扬州、泰州)约为 30-45 万元 / 亩,苏北地区(徐州、盐城、连云港)约为 20-35 万元 / 亩。

南京某汽车零部件企业拥有出让土地 10 亩,剩余使用年限 20 年,土地评估价为 50 万元 / 亩,土地使用权补偿为 10×50×(20÷50)= 200 万元(假设土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

二、专项补偿:贴合企业经营需求

1. 设备搬迁与损失补偿

江苏将设备分为 “可搬迁设备” 与 “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补偿包括拆卸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按设备评估价的 3%-8% 计算;不可搬迁设备(如大型生产线、地下管道)按 “重置价 - 折旧” 补偿,重置价按当前市场价格计算,折旧按使用年限扣除(每年折旧 5%-10%)。

例如,无锡某机械企业有一条评估价为 500 万元的生产线,使用年限 5 年(折旧率 5%/ 年),因无法搬迁,补偿为 500 -(500×5%×5)= 375 万元;同时,该企业有 10 台可搬迁机床(总评估价 200 万元),按 5% 计算搬迁费,补偿为 200×5% = 10 万元。

2.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江苏实行 “分段计算” 方式:停产期限 1-3 个月的,按企业近 1 年平均月净利润的 100% 补偿;3-6 个月的,按 90% 补偿;6 个月以上的,按 80% 补偿。若企业属于高新技术企业(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补偿比例提高 10%-20%。

2025 年苏州某软件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近 1 年平均月净利润为 30 万元,因拆迁需停产 8 个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为 30×(3×100% + 3×90% + 2×80%)= 30×(3 + 2.7 + 1.6)= 219 万元,若非高新技术企业,补偿则为 30×(3×100% + 3×90% + 2×80%)×80% = 175.2 万元,差额达 43.8 万元。

3. 员工安置补偿

企业需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 “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 × 月工资”,工作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不满 6 个月支付 0.5 个月工资。江苏明确规定,拆迁方需对企业的员工安置费用给予补助,按 “员工人数 ×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个月” 计算,2025 年江苏最低工资标准为 2280 元 / 月(一类地区:南京、苏州等)、2070 元 / 月(二类地区:无锡、常州等)、1840 元 / 月(三类地区:徐州、盐城等)。

例如,南京某贸易公司有 50 名员工,平均工作年限 3 年,平均月工资 6000 元,员工安置经济补偿金为 50×3×6000 = 90 万元;同时,拆迁方按一类地区标准给予补助:50×2280×3 = 34.2 万元,企业实际承担的安置费用仅为 90 - 34.2 = 55.8 万元。

三、补助与奖励:鼓励企业配合拆迁

1. 搬迁补助

江苏按企业搬迁距离给予补助:搬迁距离在 5 公里以内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10-15 元 / 平方米补助;5-10 公里的,补助 15-20 元 / 平方米;10 公里以上的,补助 20-25 元 / 平方米。例如,南通某家具厂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搬迁距离 8 公里,搬迁补助为 3000×18 = 5.4 万元(取中间值 18 元 / 平方米)。

2. 签约奖励

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的,按被征收房屋价值的 3%-10% 奖励,具体比例由各设区市制定。2025 年苏州规定,30 日内签约奖励 10%,45 日内签约奖励 7%,60 日内签约奖励 3%;南京则为 30 日内奖励 8%,60 日内奖励 5%,90 日内奖励 2%。例如,苏州某高新技术企业被征收房屋价值为 1000 万元,30 日内签约可获奖励 1000×10% = 100 万元。

江苏企业补偿维权注意事项

企业需注意,江苏实行 “先补偿后搬迁” 原则,拆迁方未支付补偿款前,不得强制拆除企业厂房。2024 年泰州某建材企业因拆迁方未足额支付补偿款,拒绝搬迁,拆迁方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认为 “补偿款未到位,不符合强制执行条件”,裁定驳回拆迁方申请,企业最终获得全额补偿。

此外,企业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评估报告 10 日内申请复核(向原评估机构),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10 日内申请专家鉴定(向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2025 年无锡某家电企业对厂房评估价有异议,申请复核后评估机构调整了评估价(增加 10%),企业仍不满意,申请专家鉴定,最终鉴定结论维持复核结果,企业认可后签订了补偿协议。

企业拆迁补偿需遵循 “合法、公平、合理” 原则,企业主应主动了解当地最新政策,提前做好证据准备,必要时聘请专业拆迁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确保企业在拆迁后能顺利重启经营、实现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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