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作为辽宁资源型城市转型典范,农村房屋拆迁涉及采煤沉陷区治理与乡村振兴。2025年,铁岭市依据《铁岭市农村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及地方性法规,构建了“分类补偿、动态监测、托底保障”的拆迁体系。本文从法律视角解析铁岭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规则与权益保障机制。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铁岭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准,2025年标准如下:

法律要点:
补偿构成:区片价包含土地补偿费(占40%)与安置补助费(占60%)。
地上附着物补偿:果树补偿标准为50-200元/株,温室大棚补偿标准为80-150元/平方米。
案例:2025年昌图县某村因温室大棚补偿标准争议,经市农业农村局介入,最终按12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较原方案提高30%。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铁岭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以货币补偿与危房改造为主,结合异地搬迁:
货币补偿
房屋补偿:按房屋结构与成新率计算,例如:砖木结构成新率80%的房屋,补偿标准为900元/平方米。
搬迁补助费:按户计算,每户一次性补助2.500元。
奖励性补偿:对签约期内搬迁的农户,给予每户5.000-10.000元奖励。
危房改造
改造对象: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六类重点对象。
补助标准:C级危房改造补助不低于0.5万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不低于2.5万元。
异地搬迁
安置方式:集中建设安置小区,房屋面积按“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3人户不低于40平方米”标准保障。
购房补贴:对选择货币化安置的,给予每平方米500元购房补贴。
法律提示:根据《铁岭市农村危房改造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建新未拆旧的行为将被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三、争议解决与法律救济
农民对补偿方案有异议时,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信访调解:向乡镇政府或县住建局提交书面申请,2025年信访解决率达68%。
行政复议: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60日内向市政府申请复议。
法律援助:市司法局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25年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3件。
典型案例:2025年开原市某村因补偿标准争议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评估报告未考虑房屋装修价值,责令重新评估并增加补偿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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