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成功案例 > 房屋拆迁

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未签订,补偿低且有遗漏,京云律师代理撤销县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

更新时间:15 小时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张老先生在安徽马鞍山居住近60年,拥有合法房屋。2019年房屋被征收,补偿未达成一致。2021年7月,张老先生收到县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但认为补偿低且存在遗漏。他选择寻求专业拆迁律师帮助,最终选择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京云律所制定维权方案,锁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并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决定书。

庭审中,镇政府辩称针对申请人提出“未依照法定程序对申请人房屋进行评估并遗漏部分应当予以补偿项目”,被申请人委托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申请人房屋及附属设施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2021年6月8日送达申请人。评估报告书送达10日内,申请人未对评估结果申请复核评估和提出异议。

京云拆迁律师指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县级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本案中,被申请人作为县级政府,有权实施相关工作。同时,被征收房屋价值应按评估办法确定。但本案中,被申请人在评估前未通知申请人配合实地查勘,且未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违反法定程序,评估结果缺乏公正性,应撤销。

结果:法院接受了京云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被申请人县政府作出的1号《县政府国有土地上,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责令被申请人在60日内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判决书

京云<a href=/team/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拆迁律师</a>代理撤销不合理征收补偿决定书胜诉案京云拆迁律师代理撤销不合理征收补偿决定书胜诉案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138-1029-1697

问题反馈:guojunping@jingyunlawyer.com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

律师微信

扫描二维码

随时咨询法律问题

备案号:京ICP备15019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