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太原市在城市更新与教育设施升级的双重驱动下,推出多项拆迁与旧校区改造政策。从万柏林区委党校棚改项目到小店区道路扩建工程,再到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政策覆盖范围广泛,涉及国有土地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公共设施配套等多个维度。本文结合最新政策文件与典型案例,从法律视角解析太原市拆迁新政的核心规则与权益保障机制。
一、政策框架:公共利益优先与法定程序并重
太原市拆迁政策严格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公共利益需要”为征收前提,涵盖国防、交通、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六大领域。以万柏林区委党校整合改造项目为例,该项目征收范围涉及26户、面积1324.6平方米,征收目的为改善党校办学条件与居民居住环境,符合公共利益定义。
法律要点:
征收决定程序:征收项目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例如,小店区坞城南路道路工程在征收前,需由区发改部门出具项目审核备案文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确认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补偿方案公示:征收补偿方案需在征收范围内公示30日,征求公众意见。万柏林区党校项目补偿方案明确“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双选”模式,并设置15平方米无偿赠送面积、55平方米优惠价补交等细则,体现差异化补偿原则。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项目需开展风险评估,评估报告需包含群众意见、补偿标准合理性、资金保障等内容。例如,小店区黑驼沟缓洪池项目在征收前,通过社区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居民意见,最终调整补偿方案中地下室补偿标准,从原550元/平方米提升至800元/平方米。
二、旧校区改造:教育设施升级与居民权益平衡
太原市旧校区改造以“保障教学功能+改善居住条件”为核心,典型案例包括太原市第五中学校丽华校区项目与杏花岭区老旧小区燃气管道改造工程。前者涉及集体土地征收,后者聚焦公共设施更新,均需平衡公共利益与居民权益。
案例分析:
太原五中丽华校区项目:该项目征收范围涉及小井峪社区集体土地,补偿标准参照《太原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收过程中,居民对补偿方案提出异议,认为“按户补偿”未考虑家庭人口差异。经协商,政府调整方案,增加“人均15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条款,确保低收入家庭居住需求。
杏花岭区燃气管道改造:该项目涉及77个老旧小区、1055户居民,改造内容包括庭院燃气管网更新与户内立管置换。根据《山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攻坚行动方案》,改造资金由政府、企业、居民共担,其中居民承担比例不超过30%。施工期间,因部分居民拒绝入户改造,导致工程延期。政府依据《民法典》第286条,通过社区调解、法律宣讲等方式化解矛盾,最终实现100%签约率。
法律要点: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集体土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与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安置补助费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例如,万柏林区党校项目征收集体土地时,按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亩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3.25万元/亩、安置补助费3.25万元/亩。
公共设施改造程序:老旧小区改造需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改造方案需公示并报住建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居民有权对施工质量、安全提出异议,施工单位需在48小时内响应。例如,杏花岭区燃气管道改造中,居民发现施工方未按规定铺设防腐钢管,经举报后,住建部门责令返工并处以5万元罚款。
三、权益保障:复核、鉴定与诉讼的多元救济路径
太原市通过“评估复核—专家鉴定—行政诉讼”三级救济机制,确保拆迁补偿公平透明。以万柏林区党校项目为例,被征收人李某认为评估机构未将其房屋装修中的进口大理石纳入评估范围,遂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要求评估机构出具书面说明并补充评估。评估机构复核后修正评估报告,李某最终获得额外补偿款12万元。
法律要点:
评估复核:被征收人可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机构需在10日内出具书面意见。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10日内向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行政诉讼: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例如,小店区某居民因认为补偿标准过低,起诉区政府要求撤销补偿决定。法院经审理认为,征收部门未依法公示补偿方案,判决撤销原决定并责令重新作出。
强制执行程序:被征收人逾期未搬迁的,征收部门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需提供担保并证明不执行将造成重大损失。例如,万柏林区党校项目中,1户居民拒不搬迁,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并要求征收部门预存10万元补偿款至法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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