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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详解

更新时间:1 周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在广州这座快速发展的一线城市,城市更新与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房屋拆迁成为城市发展进程中的常见事务。对于广州的被拆迁人来说,清晰了解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关键。这不仅关系到被拆迁人在拆迁后的生活保障,更直接影响其财产权益是否能得到公平对待。

以广州市天河区某老旧小区的拆迁项目为例,业主陈先生在该小区居住了近 20 年,小区因地铁新线路建设被纳入拆迁范围。陈先生最关心的就是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补偿涵盖哪些项目,这些补偿能否让他在附近区域购置一套同等条件的住房。像陈先生这样的被拆迁人不在少数,他们对拆迁补偿标准明细的疑问,凸显了了解相关政策的重要性。

依据《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最新法律法规,广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明细: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这是拆迁补偿的核心部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例如,在广州市中心区域,一套建筑面积 100 平方米、建筑结构为框架结构的住宅,经评估机构综合考量区位、交通、周边配套等因素后,若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为每平方米 6 万元,那么该房屋的价值补偿款即为 600 万元(100×60000)。对于非住宅房屋,如商铺,其价值评估会更注重商业区位、客流量等影响商业经营的因素,补偿标准通常高于同区域住宅。

搬迁费补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费。住宅房屋的搬迁费标准根据房屋建筑面积确定,一般为每平方米 30-50 元。若房屋建筑面积 80 平方米,按每平方米 40 元计算,搬迁费则为 3200 元(80×40)。对于非住宅房屋,搬迁费根据实际搬迁的货物、设备数量和距离等因素,由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如某商铺因拆迁需要搬迁大量货架、商品,经评估,搬迁费共计 2 万元,那么征收部门应按此金额支付。

临时安置费补偿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以广州市番禺区某地段为例,同类住宅月租金为每平方米 40 元,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90 平方米,过渡期限为 18 个月,那么临时安置费为 64800 元(90×40×18)。若因征收部门原因导致过渡期限延长,自逾期之月起,临时安置费会按一定比例递增,如逾期 12 个月内的,按原标准的 1.5 倍支付;逾期超过 12 个月的,按原标准的 2 倍支付。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针对非住宅房屋,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征收部门应给予补偿。补偿标准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计算方式有两种:一是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一定比例计算,通常为 5%-10%;二是按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确定,一般为被征收房屋租金收益的 3-6 倍。例如,某商铺市场评估价为 200 万元,按 8% 的比例计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为 16 万元(2000000×8%);若该商铺月租金为 1.5 万元,按 4 倍计算,补偿则为 72 万元(15000×12×4),具体采用哪种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更有利的方案。

补助与奖励

广州市还设置了多种补助和奖励,鼓励被拆迁人积极配合拆迁工作。如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可获得被征收房屋价值 10% 的奖励;在规定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 500-1000 元的搬迁奖励。若上述 100 平方米的住宅选择货币补偿并按时搬迁,仅奖励部分就能获得 60000-110000 元(100×500 + 6000000×10% 至 100×1000 + 6000000×10%)。此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还会给予额外的困难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广州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涵盖多个方面,被拆迁人在面临拆迁时,应仔细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核对自身应得的补偿项目和金额。若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可通过申请复核评估、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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