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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伟婷律师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成功追回购房款98万余元

更新时间:5 天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杨伟婷律师代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杨伟婷律师作为原告李女士的代理律师,针对被告北京伟特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北京雅居天成装饰有限公司及北京金鑫鼎力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三方相互推诿的行为,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严谨的证据梳理,成功为委托人追回购房款98万余元及利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购房梦碎,退款之路荆棘密布

2021年,李女士与北京伟特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约定购买位于北京新干线楼盘某号楼某室的房屋,并依约支付购房款986.126元。然而,开发商承诺的“2023年底精装交付”迟迟未兑现,甚至以“需补交尾款”为由拒绝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更令李女士震惊的是,她发现楼盘内多栋房屋处于封存状态,与销售人员描述的“热销景象”大相径庭。

2024年5月,走投无路的李女士向伟特公司提交退款申请,却遭对方以“申请单无公章及领导签字”为由拒绝。经调查,经办人郝先生竟是第三方公司员工,退款申请的真实性被全盘否定。李女士随后联系另外两家涉事公司,却遭遇“与我无关”“不知情”等推诿。为追回血汗钱,她辗转多个部门投诉,却因涉事方权责模糊、证据缺失屡屡碰壁,最终向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求助。

抽丝剥茧,破解“连环套”困局

京云律师杨伟婷接案后,迅速展开全面工作。她首先赴涉事楼盘实地勘察,固定房屋封存、绿化未达标等违约证据,同时调取原告与销售人员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还原交易全流程。通过比对三家公司股权穿透图、资金流向,揭露其“分工协作、利益共谋”的本质,打破“独立主体”谎言。

针对退款申请单效力问题,杨律师申请法院调取郝先生的社保记录,证实其与伟特公司存在劳务关系,退款申请单实为被告内部流程疏漏所致,非原告过错。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杨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针对案件难点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直击要害,法庭采纳核心观点

庭审中,三被告集体辩称:伟特公司主张“认购书已因原告未付尾款自动终止”,且退款申请单“无公司授权,系个人行为”;雅居天成公司声称“仅负责装修,与销售无关”;金鑫鼎力公司则以“财务代理身份,不参与交易”为由拒绝担责。

面对被告的辩称,杨伟婷律师当庭反驳:她指出被告未按期交房在先,原告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暂停付尾款合法合规;出示资金流向图,证明购房款经金鑫鼎力账户最终流入伟特公司,三家公司实为利益共同体;锁定“表见代理”证据,郝先生作为伟特公司驻场人员,其签字行为构成职务行为,退款申请单对被告具有法律效力。最终,法院采纳了杨律师的观点,判决三被告构成共同经营,应连带返还购房款986.126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驳回被告全部抗辩理由。

本案中,京云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缜密的办案思维,撕开了被告精心设计的“责任隔离”迷雾,为委托人赢得了公正裁决。这一判决不仅是对购房者权益的有力捍卫,更警示市场主体:任何试图通过“拆分主体”“模糊证据”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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