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买房不仅是很多家庭的头等大事,也是不少人穷极一生努力奋斗的目标。然而,当满心期待的新房未能如期交付,业主们的焦虑与不满可想而知。"
上海某小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引人注目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开发商因故延期交房长达7个月,上百户业主愤而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上海浦东法院先行判决4起这一小区的纠纷案件后,当事人不服,又诉至上海一中院,同时还有新的业主进行起诉。
这起多达600多户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不仅考验着法律的公正与效率,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刻的开发商违约赔偿裁判指导。
案件详情
1、开发商延期交房7个月,业主怒了
上海浦东某小区新房原定于2022年12月31日交付,但开发商因多种原因将交房日期一再推迟,最终定于2023年7月30日。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业主们纷纷表示不满,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他们依据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求开发商按日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延期交房造成的其他损失。
2、百户业主起诉,法院介入
随着事态的升级,上百户业主集体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面对这一群体性纠纷,上海浦东法院迅速行动,通过挑选具有代表性的4起案件进行先行判决,以期形成示范效应。然而,判决结果并未完全平息争议,开发商认为所判违约金额过高,其中还有两家业主不满意赔偿金额,分别上诉至上海一中院。
3、法院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上海一中院在接到上诉后,充分发挥其作为直辖市中院的优势,采取示范调解的方式,推动双方达成和解。法院不仅深入调研案件背景,还积极与浦东新区建交委、基层镇政府等部门联动,形成解纷合力。一方面让开发商拿出最大的诚意,制定出可以履行的调解方案,另一方面对业主关心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同时疏通双方之间的对抗情绪,通过一系列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成功促使90%以上的业主与开发商达成和解,化解了约550起纠纷。
逾期交付房屋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行为显然构成违约。具体而言,《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业主们完全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延期交房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可以参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来确定。
面对开发商逾期交房,
业主需要注意什么?
01、保留预售合同等证据:业主应妥善保管购房合同、付款凭证、催告函等所有与购房相关的文件,这些证据在后续维权中至关重要。
02、及时催告开发商交房:在发现开发商有逾期交房迹象时,业主应及时书面催告开发商,并保留好催告记录。
03、了解商品房相关法律:业主应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04、与开发商协商违约金金额:在维权过程中,业主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05、上诉法院,要求退房或违约赔偿:如果协商无果,业主应果断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通过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成功,我们不禁感叹法律的力量和司法的智慧。面对开发商的违约行为,业主们没有选择沉默和妥协,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也收获到了公平与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