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北京市通州区某购房者张某以低价购入一套“小产权房”,入住后发现房屋无法办理产权证,且因土地性质问题面临拆迁风险,最终房款“打水漂”。这一案例暴露出购房市场中的常见陷阱:部分房产因法律限制或自身缺陷,存在重大风险。本文结合北京市最新政策与司法实践,解析八类不能购买的房产类型。
一、法律明确禁止交易的房产
1. 小产权房:无合法产权证书的“黑户”
案例:2025年,昌平区某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购房者李某因无法办理产权证,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法院以“小产权房交易违法”为由驳回诉求,李某损失房款50万元。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北京市《关于坚决遏制非法买卖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明确,小产权房交易无效,购房者无法取得合法产权。
2. 查封房:被司法机关限制权利的“风险房”
案例:2025年,朝阳区某开发商因资金链断裂,其开发的商品房被法院查封,购房者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入,最终因房屋无法过户起诉开发商,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开发商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查封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北京市《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的通知》明确,开发商需在售楼处公示房屋权属状态,隐瞒查封信息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3. 共有房产未获同意:擅自出售的“无效房”
案例:2025年,海淀区某夫妻共有房产被丈夫擅自出售给第三人,妻子以“未经同意”为由起诉确认合同无效,法院判决“合同无效,第三人返还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
北京市法院在审理类似案件时,均强调“未经共有人同意的出售行为无效”。
二、存在重大缺陷的房产
4. 质量问题房:危及居住安全的“危房”
案例:2025年,丰台区某新建商品房因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被鉴定为“危房”,购房者集体起诉开发商,法院判决“开发商退房款、赔偿损失并承担修复费用”。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北京市《关于加强商品房质量监管的通知》明确,开发商需对房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5. 抵押房:未解除抵押的“风险房”
案例:2025年,石景山区某开发商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出售给购房者,未告知抵押情况,后因无法解押导致房屋无法过户,购房者起诉开发商,法院判决“合同解除,开发商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北京市《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明确,开发商需将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优先用于偿还抵押债务。
6. 噪音污染房:靠近污染源的“不适宜居住房”
案例:2025年,大兴区某购房者购入靠近机场的房屋,入住后因噪音超标无法正常居住,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法院以“购房者未尽到审慎义务”为由驳回诉求,购房者损失房款300万元。
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隔声设施;
北京市《关于加强商品房环境质量监管的通知》明确,开发商需在售楼处公示环境质量检测报告,隐瞒信息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三、特殊限制的房产
7. 商业用房改住宅:违规改造的“非居住房”
案例:2025年,东城区某开发商将商业用房改造为“公寓”出售,购房者入住后因水电费用高、无法落户等问题起诉开发商,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开发商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商品房的规划用途;
北京市《关于规范商办类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明确,商办类项目不得作为居住用途出售。
8. 远郊“画饼”房:配套未兑现的“空头房”
案例:2025年,密云区某开发商宣传“配套学校、医院、商场”,但购房者入住5年后配套仍未建成,集体起诉开发商,法院判决“开发商赔偿购房者因配套缺失导致的损失”。
法律依据: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北京市《关于规范房地产广告发布的通知》明确,开发商需在广告中明确标注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及交付时间。
四、购房避坑建议
1. 查验“五证”:确保房产合法
购房前需查验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缺一不可。
2. 核实房屋状态:避免查封、抵押
购房前可通过“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查询房屋权属状态,确认无查封、抵押等限制。
3. 实地考察:关注环境、配套
购房前需实地考察房屋周边环境,确认是否存在噪音、污染等问题;同时核实开发商宣传的配套设施是否已建成或开工。
4. 签订规范合同:明确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需明确约定房屋质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避免口头承诺;合同需加盖开发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结语
购房是人生重大决策,需谨慎对待。小产权房、查封房、共有房产未获同意等八类房产,因法律限制或自身缺陷,存在重大风险,购房者需坚决避开。通过查验“五证”、核实房屋状态、实地考察、签订规范合同等措施,可有效规避购房陷阱,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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