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报道 > 行业资讯 > 商品房问题

优化全款购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每套房产可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

更新时间:4 周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月13日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优化全款购房提取政策,每套房产可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为申请日前一个月公积金账户余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总房款;优化欠缴职工提取政策,取消欠缴单位必须补齐欠缴住房公积金才能提取公积金的限制;优化租房提取政策,取消有过其他住房消费提取记录的,不得以租房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限制。

取消离婚期限限制,取消原离婚满1年以上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同时,优化异地贷款政策,提高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将异地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与本地缴存职工一致,即双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购买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单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鞍山市还将开展异地缴存职工商转公贷款业务。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管理员,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律师咨询电话:138-1029-1697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138-1029-1697

问题反馈:guojunping@jingyunlawyer.com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1:0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4层

律师微信

扫描二维码

随时咨询法律问题

备案号:京ICP备15019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