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作为超大型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推动城市更新、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等法规的出台,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政策逐步细化。例如,2025年荔湾区山村旧改项目中,国有土地上住宅最高补偿达5.6万元/平方米,而白云区潭村旧改非村民货币补偿最高仅7590元/平方米,区域差异显著。本文结合最新政策与典型案例,从补偿方式、安置标准、法律救济等角度,为被征收人提供维权指南。
案例分析:棚户区改造补偿的典型争议
案例一:荔湾区山村旧改高额补偿争议
2025年2月,荔湾区发布《山村城中村改造(一期)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框架结构住宅最高补偿4.46万元/平方米,叠加奖励后可达5.6万元/平方米。然而,部分村民认为补偿标准未充分考虑房屋装修、附属设施价值,且安置房选址偏远。经律师介入,发现方案未明确装修补偿标准,违反《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附属物补偿应单独列明”的规定。最终,征收部门补充装修补偿条款,村民获得合理补偿。
案例二:白云区潭村旧改非村民补偿过低
白云区潭村旧改中,非村民住宅货币补偿标准为6600元/平方米,远低于周边房价。某非村民656平方米房产仅获补偿470万元,而周边房价达6-10万元/平方米。根据《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第二十二条,征收集体土地涉及非村民房屋的,应“充分听取意见并对其合法权益予以合理补偿”。非村民通过行政复议,主张补偿标准未体现历史贡献,最终征收部门将补偿标准提升至1.6万元/平方米。
最新法律法规解析
1、搬迁补偿方式与标准
根据《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第二十条,棚户区改造补偿方式包括:
货币补偿:按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确定,叠加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费等。
产权调换:按“拆一补一”原则,提供同地段或就近地段安置房。
房票安置:允许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指定商品房,并享受1%的政策性奖励。
法律依据:
《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办法》第十三条:合法补偿建筑面积以合法产权面积或合法批准用地面积的3.5倍取较大值确定。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搬迁奖励不得超过补偿总额的15%。
2、拆迁安置标准与程序
安置房面积: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1:1置换,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参照同地段租金标准支付,最长不超过36个月。
搬迁费:本村户籍按每人500元、每户不低于2500元发放;非本村户籍按每户2500元发放。
法律依据:
《广州市花都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十六条:临时安置费按月支付,直至安置房交付。
《广州市白云区永和大道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第九条:安置房回购价按建安成本价(如1500元/平方米)执行。
3、历史遗留问题处理
对于1986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无证房屋,经调查确认后,可按合法面积补偿;1987年至2009年建成的无证房屋,280平方米以内部分按合法面积补偿,超出部分按重置价60%补偿。
法律依据:
《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第二十四条:对无证房屋,应结合建造时间、土地性质等因素综合认定。
维权建议与操作指南
1、核查补偿方案合法性
检查方案是否公开征求意见、是否组织听证。
确认补偿标准是否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2、证据收集与谈判策略
证据清单:不动产权属证书、建房批准文件、装修合同、周边房价证明等。
谈判要点:主张补偿标准应包含房屋价值、装修损失、搬迁费用等。
3、法律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对补偿方案不服的,可向区政府申请复议。
行政诉讼: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补偿方案。
信息公开:申请公开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安置房建设进度等。
4、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低保户、残疾人:可申请额外补助或优先选房。
非村民:主张补偿标准应体现历史贡献,避免“一刀切”。
结语
广州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政策涉及多方利益,被征收人需充分了解政策细节,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通过核查方案合法性、收集证据、启动法律救济,可有效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政府加强政策宣传与透明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推动棚户区改造与民生改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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