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莆田市城市化进程加速,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2025年4月,莆田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联合发布《莆田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创新性推出房票安置制度,拓宽补偿渠道。本文结合最新政策法规与实际案例,从法律角度解析莆田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与操作流程。
一、房票安置:补偿方式的创新突破
政策依据
根据《莆田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房票是房屋征收部门依据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出具的结算凭证,被征收人可持房票购买指定房源,实现“购房安置”与“现房安置”。这一制度旨在缩短安置周期,提高居住品质。
案例分析
以莆田市秀屿区某项目为例,被征收人李某原有一套100㎡的住宅,评估价值为150万元。选择房票安置后,其房票金额为150万元(含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李某在房源库中选择了一套120㎡的新建商品房,房票支付150万元后,仅需补足差价部分。根据政策,若李某在房票核发12个月内购房,还可享受5%的购房奖励,即额外获得7.5万元补贴。
法律要点
自愿原则:房票安置需被征收人书面确认,不得强制推行。
实名制管理:房票仅限被征收人及其直系亲属使用,转让需经区住建局备案。
期限与奖励:房票有效期最长24个月,12个月内购房奖励5%,13-24个月奖励2%。
契税优惠:购房成交价不超过房票金额的免征契税,超出部分按差额征收。
二、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传统方式的规范升级
货币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房屋价值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确定。莆田市规定,住宅搬迁费按产权面积6元/㎡计算,临时安置费按3个月支付,每月6元/㎡。例如,某被征收人房屋面积80㎡,可获搬迁费480元、临时安置费1440元。
产权调换规则
面积置换比例:主房为一层的按1.3倍安置,二层的按1.1倍,三层及以上按1:1置换。
差价结算:安置房面积超过被征收面积的,按市场价补差;不足部分按评估价货币补偿。
过渡期补偿:期房安置过渡期暂定36个月,逾期双倍支付临时安置费。
法律风险防范
评估机构选择:被征收人有权要求评估机构回避,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协议签订:补偿协议需明确安置方式、期限、违约责任,避免口头承诺。
强制执行:若协商不成,征收部门可依法申请司法强拆,但需提前公告并补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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