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中,部分被征收人因信息不对称或压力被迫签订空白协议,导致后续权益受损。例如,2025年白云区某城中村拆迁中,村民张某在征收方“限时签约奖励”诱导下签订空白协议,后发现补偿标准远低于周边房价。经律师介入,通过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法院认定协议无效。本文结合最新案例与法律法规,从空白协议的法律风险、补救措施、维权策略等角度,为被征收人提供破局指南。
案例分析:空白协议的典型争议
案例一:白云区城中村拆迁空白协议无效案
2025年,白云区某城中村启动拆迁,征收方以“限时签约奖励5万元”为由,要求村民张某签订空白协议。张某签字后,征收方单方填写补偿标准为6000元/平方米,远低于周边房价1.2万元/平方米。张某拒绝履行协议并提起诉讼,主张协议无效。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需意思表示真实,空白协议因内容不确定,违反法律规定,判决协议无效。
案例二:天河区旧改项目空白协议撤销案
天河区某旧改项目中,被征收人李某在征收方“不签约即强拆”威胁下签订空白协议。后发现安置房位于偏远郊区,且面积缩水。李某通过录音证明签订时协议内容空白,并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认为,征收方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十条,撤销原协议并责令重新协商。
最新法律法规解析
1、空白协议的法律效力
无效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空白协议因内容不确定,属于“虚假意思表示”,自始无效。
可撤销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法律依据:
《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十条: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偿协议,不得强迫或欺骗。
2、证据收集与固定
录音录像:记录与征收方的沟通内容,证明协议签订时内容空白。
聊天记录:保存微信、短信等电子证据,证明胁迫或欺骗事实。
证人证言:邀请邻居、亲友作为证人,证明签订过程。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
3、法律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自知道协议内容之日起60日内,向区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或变更协议。
行政诉讼:自知道协议内容之日起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主张协议无效或撤销。
刑事报案:若征收方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可申请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可提起行政诉讼。
维权建议与操作指南
1、拒绝签订空白协议
明确告知征收方:“空白协议内容不确定,我方拒绝签字。”
要求征收方提供完整协议文本,逐条协商并签字确认。
2、固定证据
录音时明确表述:“我现在签订的是空白协议,内容由你们后续填写。”
保存征收方的宣传材料、承诺书等,证明其诱导行为。
3、启动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提交证据材料,主张协议无效或撤销。
行政诉讼:若复议未果,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协议无效。
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征收部门公开补偿方案、资金使用情况等。
4、特殊情形处理
已履行部分协议:若已领取部分补偿款,可主张返还并要求合理补偿。
遭遇强拆:立即报警并保存现场照片,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
结语
广州房屋拆迁中,被迫签订空白协议的行为严重损害被征收人权益。通过拒绝签字、固定证据、启动法律救济,可有效破局。同时,建议被征收人加强法律意识,提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陷入被动。政府应加强监管,严禁征收方以欺骗、胁迫手段签订协议,维护拆迁工作的公平性与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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