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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和记英律师成功代理法定继承纠纷案件,确保当事人继承份额

更新时间:1 周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遗产继承绝非简单的“分蛋糕”,而是需要以事实为基、以法律为尺,方能实现真正的公平与正义。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和记英律师代理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胜诉。和记英律师作为被告李女士的代理律师,在本案中凭借缜密的证据分析与严谨的法律论证,成功化解了一场因继承人身份争议引发的遗产争夺战。该案历经一审审理,最终在北京某区人民法院的公正裁决下,依法驳回了原告侯先生对涉案房产及部分遗产的继承主张,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被继承人张大爷去世后,其名下有一套定向安置房及存款、抚恤金等遗产。原告侯先生自称系张大爷的亲生儿子,主张对涉案房产及部分遗产享有四分之一的继承权;而被告李女士作为张大爷的配偶,则坚决否认侯先生的法定继承人身份,并指出其与张大爷无血缘关系,仅因特殊原因形成生活往来。

案件初期,侯先生以“法定继承人”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张大爷名下位于北京某小区的定向安置房及其装修权益,并主张对张大爷的银行补偿款、社保账户余额等遗产进行分配。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李女士因缺乏法律知识陷入被动,曾辗转咨询多位律师,却因案件涉及身份关系认定、拆迁政策与继承法交叉等复杂问题屡屡碰壁。直至经亲友推荐,李女士选择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的和记英律师代理此案,才为这场继承纠纷迎来转机。

律师风采

京云律师介入后,迅速围绕案件核心展开全方位工作。针对侯先生主张的“亲子关系”,律师团队首先调取了张大爷与李女士的婚姻登记记录、户籍信息及医院生育档案,证实张大爷生前仅有李女士一名配偶,且无亲生子女记录。进一步核查侯先生的出生证明、户籍迁入记录及张大爷生前的生活轨迹,发现侯先生出生时张大爷与李女士尚未结婚,且其户籍系成年后迁入张大爷名下房产,无任何证据显示双方存在收养或事实抚养关系。

与此同时,律师团队对涉案房产的权属进行了深入剖析。该房产系张大爷通过拆迁安置取得,京云律师详细研读《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指出房屋购买资格与安置面积直接关联李女士的户籍及家庭人口结构。结合购房款来源、拆迁协议约定及张大爷生前遗嘱,律师论证房屋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侯先生无权主张分割。针对侯先生提出的“装修权益继承”诉求,京云律师通过现场勘验记录、装修合同及付款凭证,证明装修费用均由李女士支付,与侯先生无关;对于其要求分割存款、抚恤金等诉求,京云律师提交张大爷生前债务清单及医疗支出凭证,证明相关款项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及债务清偿,不应纳入遗产范围。

庭审过程

在法庭上,原告侯先生辩称其虽无出生医学证明,但长期称呼张大爷为“父亲”,且张大爷生前未否认亲子关系,应视为事实上的父子关系,享有继承权。其代理律师进一步主张,涉案房产系张大爷个人财产,侯先生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分得四分之一份额。

对此,京云律师和记英当庭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法定继承人需以血缘、婚姻或合法收养关系为基础。侯先生既无生物学证据,亦无合法收养手续,仅凭“口头称呼”不足以认定继承权。针对房产分割主张,和记英律师强调涉案房产系张大爷与李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分割也应先析出一半归李女士所有,剩余部分再按法定继承处理,而侯先生因无继承资格无权参与分配。对于侯先生主张的“装修权益”及存款、抚恤金分割诉求,律师以确凿证据逐一驳斥,瓦解对方主张。

法院最终判决采纳了京云律师的核心观点,认定侯先生非张大爷法定继承人,驳回其对房产及遗产的继承诉求;同时支持李女士关于汽车折价款、社保账户余额等合理分配请求,确保遗产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公平分割。

本案中,京云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与扎实的证据工作,成功破解“身份认定”与“遗产分割”双重难题,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也彰显了专业律师在复杂家事纠纷中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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