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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因继承纠纷闹上法庭,王海洋律师帮助委托人争取房屋及存款 50%份额

更新时间:4 周前阅读: 京云律师事务所

遗产纠纷是常见的家庭纠纷,家住海淀的王女士与姐姐就因遗产分配问题产生矛盾,闹上法庭,王女士委托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帮忙维权,京云律师成功帮助王女士取得遗产份额,让我们来看具体案情。

姐妹因继承纠纷闹上法庭,京云律师帮助委托人争取权益最大化

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王海洋律师表示:

王女士的父亲和继母名下各有一套房屋,继母去世后,未留遗嘱,其名下的房屋过户到父亲的名下。为了避免子女日后因继承房屋起纠纷,王女士的父亲于2018年10月16日手写一份遗嘱,将名下的房屋交由王女士继承。2022年9月,王女士的父亲去世,王女士按照遗嘱内容继承房屋时,王女士的姐姐对遗嘱内容提出质疑,阻止王女士办理涉案房屋的过户手续。接受委托后,京云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诉讼方案,将王女士的姐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按照遗嘱内容分割涉案房屋。

姐妹因继承纠纷闹上法庭,京云律师帮助委托人争取权益最大化

在庭审中,对方辩称,父亲订立遗嘱时已经94岁高龄,身体多病入院治疗,质疑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此,京云律师指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本案中,涉案房屋及存款系王女士的父亲和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的父亲和继母各占涉案房屋及存款 50%的份额。因王女士的继母生前未立有遗嘱,王女士与姐姐也未与继母形成抚养关系,故王女士的继母去世后,对于涉案房屋及存款中所有的 50%份额应依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王女士的父亲继承。王女士的父亲去世前留有自书遗嘱,该自书遗嘱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根据王女士父亲的遗嘱,王女士的父亲表示将其拥有的涉案房屋及存款 50%份额由王女士继承。最终,在京云律师的努力下,成功帮王女士保住了遗产。

标签: 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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